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市直文旅系统各单位,各区市文旅主管部门:
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12月7日是全国第八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第九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全市文旅系统相关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31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1.广泛开展理论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成就和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内容,线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文旅讲堂、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学习,线上组织收看CCTV1、CCTV12频道“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5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的宪法知识竞答,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市直文旅系统各单位,各区市文旅主管部门)
2.加强政务新媒体宣传。依托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专栏、官微及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及时发布、转发各类宪法主题宣传素材,包括不限于宣传海报、文字解读、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持续开展网络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责任单位:宣传科、市文旅公共服务中心)
3.营造宪法主题宣传氛围。统筹各类文旅要素主体开展宪法主题宣传,营造热烈氛围。局资源开发科指导市直A级景区、各区市文旅主管部门指导属地景区(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口号或标语、电子海报,布设横幅、实体海报等)广泛开展宣传,推动“宪法进景区”。局市场管理科组织发动市直星级饭店、旅行社开展宣传。市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市文化馆依托公共文化场馆因地制宜开展宣传。(责任单位: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市直文旅系统有关单位,各区市文旅主管部门)
4.开展“执法+普法”宪法宣传。结合冬季文旅市场执法行动,开展宪法相关宣传和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发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请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区市文旅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12月15日(周一)前将宪法学习及宣传工作小结报局政策法规科,一并报送2-3张相关照片。
联系人:李芳涛 6246897
邮 箱:ytswljzcfgk@yt.shandong.cn
附件:宪法宣传标语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