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初评推荐,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5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莱山区山海海洋之星景区
2.黄渤海新区张裕柳林河谷景区
3.龙口市格润富德景区
4.招远市官山龙丰源景区
5.莱阳市李家沟特色旅游景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与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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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