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拟确定5家旅游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日期:2023-12-11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区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初评推荐,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5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莱山区山海海洋之星景区

2.黄渤海新区张裕柳林河谷景区

3.龙口市格润富德景区

4.招远市官山龙丰源景区

5.莱阳市李家沟特色旅游景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与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受理电话:6663840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

邮箱:6674759@163.com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