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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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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烟文旅〔2021〕133号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长岛综试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开发区海洋经济发展局、高新区工委宣传部:

现将《烟台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烟台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更好推动“十四五”时期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文化强市建设重大突破,根据《国家“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烟台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十三五”期间,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全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烟台获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荣获中国旅游影响力自驾游目的地、中国十佳宜居宜业宜游城市、中国最佳避暑旅游城市、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2020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年度夜游城市等多项称号。

1.精品艺术创作生产成果丰硕

围绕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繁荣舞台艺术“双演”、“我们的节日·4+N”创作演出机制,培育创作主体,推进艺术创作,讲好烟台故事,传播烟台声音。培育发展市县专业文艺院团10个、“一馆五团”高水平社会文艺团队5个、民间文艺团队2735支。新创复排京剧《烟台解放》《戚继光》、吕剧《社区书记》《西海地下医院》等55部优秀舞台艺术作品,京剧《烟台解放》入选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进入保利院线10城市巡演,9件作品入选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电影《党员登记表》入选全国庆祝十九大胜利召开优秀影片、获省“文艺精品工程”奖,《货郎小小俊翠花》入选第十三届全国舞蹈展演参演作品名单、是全省三个入选作品之一和唯一的地市级入选作品,莱州蓝关戏《四知太守》入选全国2020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地方戏曲展演。培育打造“写生烟台”品牌,近百件美术作品在省级以上各类美展中入选和获奖。

2.公共文旅服务效能稳步提升

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作,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烟台获评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9个区市获评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全市共有14家文化馆、159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6356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4家公共图书馆、31家城市书房,37个博物馆(纪念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536个省定、市定扶贫工作重点村文化服务中心100%达标。制定实施《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等级划分及评定规范》《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及空间设计导则》,建设旅游咨询集散中心31处,布设旅游信息岛91处、旅游交通标识牌240处;新改建旅游厕所780多座,数量居全省前列。2020年,入选“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试点城市。2020年,在全省率先上线市级公共文旅服务平台“烟台文旅云”,实现文旅服务“一分钟”随心享。创新举办烟台市民文化节,每年常态开展“春、夏、秋、冬”四大篇章主题活动10000余场,建立实施群众文旅需求征集和评价反馈、“五送六进”“三关四爱”等服务机制,推出“艺术烟台·公益美育”“烟台文化大讲堂”“文化星期五”等特色服务品牌,打造“市民节日”。深入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工程,全市文化馆、图书馆专业人员、文化志愿者与基层结成帮扶对子5000余支,培训基层文艺骨干1万余人。建立了文化志愿者工作站150多个,发展文化志愿者2万多名。

3.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成效显著

充分放大烟台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优势,扎实推进文物非遗活化传承,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探索“烟台路径”。市政府成立烟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建立“市、县、镇、村、单位四级责任、五级保护”体系,织密织牢文物保护网络。坚守“考古前置”底线,对基本建设用地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聚焦重大项目考古探索了“超前谋划、考古先行、跟进研究”的文物整体保护、连片利用的“烟台路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市共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4962处,其中核定公布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7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105处、市级150处、县级196处);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门方案,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全市列入文物保护目录的抗战遗址170处,每年投入抗战遗址保护资金1000余万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市共普查登录可移动文物10.9万件(套),其中馆藏三级以上文物12364件(套)。完善非遗保护名录,建立起“保护中心+传承基地+传承人”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推动非遗保护长效发展。烟台剪纸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烟台剪纸群体性保护模式”获评省政府文化创新奖。全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项、省级38项、市级129项,烟台剪纸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全市登记备案的各类博物馆37家,其中国有博物馆22家,非国有博物馆15家,成立了烟台市博物馆联盟,每年开展各类文物展览、公教活动3000余场,接待观众百万人次。

4.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完成文化、旅游机构改革,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启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市委、市政府将文化旅游业列为全市八大主导产业之一重点培育发展,成立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出台加快文旅产业发展、加快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文旅消费、支持五星级酒店建设等系列支持意见,文化旅游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提升,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扩大内需新引擎和改善民生新途径。2020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91.4亿元,全市接待游客5350万人次,实现旅游消费总额624.4亿元,均居全省前列。“十三五”末,全市拥有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0处,成为北方最大的旅游度假区集群;烟台文旅、长岛旅游集团等旅游大企业集团8家,A级景区76家,其中5A级2家;旅行社251家,其中A级旅行社62家;星级饭店69家,其中五星级酒店6家、居全省第二位,开发区国际品牌度假酒店群集聚了希尔顿、喜来登、万豪等10多家酒店,实现了品牌片区集群发展新突破;星级渔(农)家乐811家,精品民宿60多家;打造“烟台好礼”旅游商品品牌,形成了8大系列2万多种特色旅游商品,7件作品荣获中国品牌旅游商品金奖。全域旅游纵深推进,中心城区芝罘仙境朝阳街所城里主街开街、成为文旅新地标,崆峒胜境文旅项目奠基,滨海一带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蓬长一体化迈出新步伐,蓬莱区获评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五年来,累计完成旅游项目投资过1000亿元,张裕葡萄酒小镇、蓬莱欧乐堡等30多个项目已投入运营,芝罘仙境、海上世界等85个重点文旅项目全面起势。连续四年举办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累计发放惠民消费券4650万元,推出文旅惠民产品1.2万余项,间接带动文旅消费22亿元,2020年成功创建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5.城市文旅营销推介多元发力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仙境海岸·鲜美烟台”城市旅游品牌新形象,经过系统持续地解读、普及、宣贯、营销,品牌形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提升。五年来,举办中英当代艺术双年展、中韩国际美术书法交流展、胶东民间窗花剪纸艺术展等文化交流活动50余场,提升烟台文化影响力。《600年·回眸》烟台剪纸艺术韩国行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出台《烟台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对包机、包列等团队最高奖励8万元;构建立体式广告、全媒体融合宣传平台,设立19处境内外文化旅游推广中心;国内市场瞄准“两线三区”38个城市,入境市场聚焦港澳台、东亚日韩、东南亚泰国、东北亚俄罗斯等重点区域,每年开展精准营销活动10余场,全省首创“演展推谈”四位一体新形式开展文旅推广周活动,持续精耕深拓旅游市场。举办三届国际海岸生活节,多元展示“仙境”魅力、呈现“鲜美”生活,树立起“海岸生活”的烟台标杆。举办两届国际老年旅游大会,烟台成为永久会址,为积极应对全球老龄化贡献“烟台经验”。举办四届“山东人游烟台、烟台人游烟台”“两游”活动,以“十游烟台”为引领,年度推出千项文旅产品、百项惠民政策,打造消费工程、民生工程。

6.文旅市场监管管理规范有序

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起草《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等5项课题,以高水平标准化建设引领高水平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窗受理、一网审核、一章审批、一次办好,连年获评市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先进单位。推进文明旅游从行业先行到全城联动,构建起“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媒体+高校+社区百姓”六位一体文明旅游工作格局,每年开展文明旅游“八进活动”20余场、参与近4万人次,为全市文明城市六连冠贡献了文旅力量。创新“旅游+仲裁”“七位一体”旅游投诉体系、全域旅游监督体系等领先模式,多次在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做交流推广。

7.新闻广电出版工作守正创新

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健康规范。引导市县两级广电媒体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推出专题专栏,有效壮大主流舆论。扎实做好重要节点安全播出保障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年度卫星专项整治暨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任务,严厉打击违规频道频率、“黑广播”、虚假广告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营造绿色声频荧屏。新闻出版行业发展健康有序。落实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责任,加大对转让版权、一号多报(刊)等违规出版活动监管。组织协调好“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剑网”等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作品、重点领域的版权专项整治,加强对网络图书、报刊、游戏等监管力度。完成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

(二)发展机遇。

1.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同时,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公共文化服务、全域旅游多领域,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事关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为新时代文旅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提出“三个走在前列”具体要求,对推进文化创新、打造文化“两创”新标杆提出了明确任务。

2.党中央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对“十四五”时期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就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发展文化旅游等服务业、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做出了具体安排,为今后我国文旅融合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3.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不断完善扩大内需的政策支撑体系,为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综合带动效应,为文旅消费提档升级拓展新的广阔空间。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为旅游业振兴提供了强大基础。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国务院相继批复设立中韩(烟台)产业园、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对扩大烟台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产生有力推动。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文化和旅游是满足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要抓手,更好保障群众文化权益,更好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实现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文旅工作肩负的使命任务。

5.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时代即将到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高新技术不断催生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文化和旅游新增长点、新增长极不断涌现,为文化和旅游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

6.山东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文化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对深化实施八大发展战略、聚力突破九大改革攻坚、做强做优做大“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锚定“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目标等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对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提出更高要求。2021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在烟台成功举办,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文化和旅游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思想境界和标准要求,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力打造“好客山东”升级版,提升文化旅游综合发展水平。提出丰富产品供给、抓好项目建设、发展海洋旅游,提升服务质量等系列具体要求,为今后一段时期文旅工作指明了方向。

7.烟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特别提出到“十四五”末,率先建成文化强市,文化软实力更强,胶东红色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在文明城市建设上走在前列。市委“1+233”工作体系和“12335”中心城区建设思路中,将文化旅游作为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对提升滨海黄金旅游带、聚焦五个区域加快引进旗舰型文旅项目等重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

(三)问题不足。

1.海洋文旅资源整合开发有待加强

我市海洋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拥有海域面积约260万公顷,海岸线总长1038.14千米,占山东全省三分之一,海岛、海湾、温泉、海滩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国首屈一指。但目前海洋文旅资源开发不足,主要表现在:海洋文化挖掘不深、呈现方式单一,以浅层次海上观光为主;芝罘仙境、海上世界项目处于起步状态,缺少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综合性海洋文化主题旅游大项目;虽然培育打造了10处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但缺少青岛海泉湾、海南三亚蜈支洲岛、亚龙湾等高品质的旅游度假区,整体吸引力不强。

2.城市文旅品牌形象推广有待提升

“十三五”期间,围绕“仙境海岸·鲜美烟台”城市文旅品牌形象营销推广,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品牌形象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品牌内涵外延挖掘不足,没有系统挖掘整理历史掌故、文化典故等文化故事,以及老街巷、老建筑、特色美食等旅游资源,品牌支撑和呈现载体不足;创新性不足,旅游市场营销形式和手段比较传统,不能适应网络化传播新时代要求和后疫情时代新形势;科学性精准性不足,在重点客源国家和城市的确定方面,缺乏有效的数据统计分析依据和科学规划布局,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随意性;成效评价不足,尚未建立起营销推介成效评价机制,对开展的营销推广活动、媒体推广覆盖群体、传播性缺乏后续跟踪,不利于及时调整营销方向和策略。

3.文旅市场要素主体实力有待提高

虽然发展了总量在全省领先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文旅大企业集团,但影响力大、综合效益高、带动性强的企业较少。A级旅游景区方面,免费景区31家,收费景区46家,演艺、餐饮等二次消费项目少;旅行社方面,整体处于散小弱差状态,仅有2家上榜全国百强旅行社;大企业集团方面,8家大企业集团中,5家国资控股、3家民营,没有上市企业,也缺少大型在线旅游平台企业。

4.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有待深化

虽然融合领域较多,但融合的深度与广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业旅游方面,虽然培育了张裕葡萄酒文化、黄金文化、欣和、喜旺等美味文化系列产品,但融合高科技元素的参与体验性项目较少,知名度不高;乡村旅游方面,仍以低端观光赏花采摘为主,缺少集文化、生态、美食、住宿等全方位体验于一体的品牌乡村旅游点,800多家农(渔)家乐中精品民宿仅有50余家;旅游演艺方面,推出的长岛《梦寻仙山》、蓬莱《仙缘·蓬莱》、招远《金山佛谕》等演艺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均不高;文创产品方面,虽然开发了一批“烟台好礼”,但缺少市场认可、文化鲜明的文创产品和特色旅游商品。

5.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待完善

市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与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和全省新旧动能转化“三核”城市定位不符。县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未能达到全部为国家二级以上标准,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文化服务站(中心)建设水平不均衡,已建成的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普遍存在设施维护更新不及时、管理人员不到位、使用效率不高、文化活动水平不高等问题,需进一步完善标准、加大投入,提升使用效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文化自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艺术创作,提升公共服务,优化发展格局,增强产业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产业支撑和强大精神动力,为率先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完善党领导文化工作的体制机制,为实现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2.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新时代文旅工作,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增强文化民生福祉,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文化旅游生活,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4.坚持正确发展方向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到文旅产品创作生产、文旅服务供给全过程,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各方面。自觉践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坚持新发展理念

正确把握新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文化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数字化、智慧化、网络化、现代化为方向,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6.坚持守正创新

始终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努力破除制约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铸就文化和旅游发展新辉煌。

(三)发展目标。高标准谋划“十四五”期间烟台文化和旅游发展,聚焦加快建设更具活力文化强市和更高质量旅游名城的总目标,坚持“保三争二抢第一”,力争“十四五”期间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到“十四五”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性文化活动更加蓬勃,城市文化内涵外延更加丰富,文旅产业发展质效更优,群众文旅生活满意度不断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艺术创作繁荣发展。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引导机制更加完善,精品文艺创作更加丰富,艺术创作专业、社会、民间力量更加壮大。“十四五”期间,新创作大型演出剧目10部、小型作品30部,传承经典保留剧目20部,新创优秀美术作品150件以上、群众文艺作品30件以上。

——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机制日益完善,数字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文化幸福感显著提升。到“十四五”末,全市应急广播实现全覆盖,县级以上数字文化馆建成率达到90%,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工程在基层深入推进。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依法保护、传承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到“十四五”末,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100%,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150处,博物馆(纪念馆)达70家,3个以上考古遗址公园对外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加强,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达210项,积极争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文化和旅游产业总体实力居全省前列,成为现代服务业支柱性产业。到2025年,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以上,全市接待游客突破1.1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突破1500亿元,积极争创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全域旅游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示范品牌。

——城市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仙境海岸 鲜美烟台”城市文旅品牌的美誉度显著提升,成为“好客山东”核心品牌。红色文化、海洋文化、胶东文化得到系统挖掘与宣传呈现,烟台成为胶东地区红色文化、海洋文化、胶东文化龙头城市,将“胶东红潮”培育打造成为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文化品牌。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发展指标体系

名 称

指 标

十三五期间

十四五期间

1.艺术创作

1.新创作剧目

大型演出剧目20 部、小型作品7部

大型演出剧目10部、小型作品30部

2.传承经典保留剧目

15 部

20部

3.新创荣获省级以上奖项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20件

30件以上

4.新创入选省级以上美展的优秀美术作品

138件

150件以上

名 称

指 标

十三五末

2020年

十四五末

2025年

2.公共服务

1.公共图书馆

数量及等级

14家,其中一级馆7家,二级馆2家,三级馆5家

县级图书馆100%达到国家二级,70%以上达到国家一级

人均藏书量(册/人)

0.8

1.2

人均新增藏书(册/人)

0.03

0.07

平均每册藏书流通次数(次/册)

0.8

1.1

2.文化馆

数量及等级

14家,其中一级馆9家,二级馆5家

县级国家一级馆达70%以上,县级以上数字文化馆建成率达90%

人均公共文化场馆次数(次)

1.58

1.7

3.“烟台文旅云”智慧平台服务人次(万人次)

1400

1600

4.群众性文化活动

20119年起启动烟台市民文化节,每年推出文化活动10000场以上。

持续举办烟台市民文化节,年均开展文化活动10000场以上。“十四五”期间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30个,农村公益电影年均放映7万场次以上

3.文物保护利用

1.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

80%

100%

2.省级(含)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27

150

3.博物馆(纪念馆)

37

70

4.考古遗址公园

0

3

4.非遗保护利用

1.市级(含)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

160

210

2.市级(含)以上非遗传承人(人)

202

240

5.文旅产业发展

1.文化产业增加值(亿元)

291.4

350

2.接待游客(亿人次)

0.535

1.1

3.旅游收入(亿元)

624.4

1500

6.文旅主体要素

1.影视公司(家)

32

50

2.电影院(家)

49

70

3.国家(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家)

10

13

4.A级景区(家)

77

90

其中:5A级景区(家)

2

3

5.五星级饭店(家)

7

10

6.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处)

10

11

7.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处)

1

5

8.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个)

0

10

7.文旅营销宣传

1.年度营销推介活动(场/年)

6

10

2.烟台人游烟台活动年均场次(场)、年均覆盖量(万人次)

300

2000

350

2200


三、提升精品艺术创作水平

围绕建党100周年、建军95周年、党的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加强文艺创作、生产、传播。原创能力不断增强,艺术创作活跃,精品迭出,逐步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跨越,国有文艺团体创新创造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民营文艺院团发展更加繁荣有序。充分发挥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号角作用,为群众奉献更多艺术精品。

(一)坚持正确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文艺创作实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创作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的优秀文艺作品,用文艺作品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广大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养分,把人民作为文艺的表现主体和服务对象,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健全文艺作品意识形态审查机制,确保文艺创作的正确方向。

(二)实施主体培育工程。实施艺术创作“繁星”计划,培育一批代表性艺术团体(个人),培育树立烟台艺术风向。做强专业艺术院团,加强国有文艺院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实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国有文艺院团评价考核机制,激发专业院团活力。通过“名家传、名团帮、名剧带”,构建全市专业院团“外脑智库”,创排一部剧目,带活一个院团,培养一批名角。实施优秀青年艺术人才孵化计划,优育一批舞台艺术、美术创作青年人才。鼓励民间庄户剧团发展,壮大基层文艺力量。

(三)实施主题引领工程。加强创作主题规划,建设创作库、资料库、专家库“三个库”,形成“创作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格局,提升艺术创作组织化、集约化水平。建立科学的艺术创作机制,制定三年计划,采取重点选题特邀创作、公开征集申报、重点剧目评比扶持等方式,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任务,项目化推进重点作品,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舞台艺术方面,实施繁荣舞台艺术“双演”工程和“我们的节日·4+N”创作展演机制,激发专业艺术院团、社会和民间创作活力,聚焦红色文化、烟台榜样、胶东名人、胶东美德、仙境烟台等重点主题,新创提升传承一批优秀作品。美术创作方面,加强对全市美术创作的目标引导,积极探索和构建叫得响的地域美术品牌。鼓励舞台艺术、美术、影视、文学、曲艺等多领域创作,形成百花齐放、生机勃勃的良性艺术创作生态。鼓励网络文艺创作生产,推出一批优秀网络剧、电影、纪录片、动画片等优秀网络文艺作品。突出演出中心环节,推动烟台精品艺术走出去,进入国家、省级巡演平台。

(四)深化全民艺术普及。实施“艺术烟台·公益美育”工程,健全社会培训机构准入、管理和市民需求征集评价机制,提升美育培训精准度和品质,提升市民艺术素养。“十四五”期间,每年推出公益美育培训2000课时以上,累计惠及10万人次以上。常态化举办烟台海岸音乐节、“打开艺术之门”“一村一年一场戏”等惠民演出活动。以文化馆、美术博物馆等公共艺术场馆为主体,鼓励发展艺术画廊、画吧、写生基地等城乡艺术空间,加强高水平展览策划举办,丰富城乡居民艺术生活。“十四五”期间,每年开展各类高品质文艺演出1000场以上,艺术展览100场以上。

重点工程

1.“我们的节日4+N”创作演展机制。统筹扶持全市专业院团,围绕“七一”“十一”、元旦、元宵节四个重要节日及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开展专题艺术创作和演出。“十四五”期间,市级院团创排3部大戏,市县两级创排一批艺术精品;每年推出4场以上主题晚会。

2.繁荣舞台艺术“双演”工程。以两年为一个活动周期,单年汇演选拔,扶持全市专业艺术院团、公共文化单位、社会文艺团体等优秀剧目创作,双年巡演惠民,组织汇演选拔的优秀剧目开展巡演展演活动。每个活动周期评选优秀剧(节)目20部,开展巡演200场。

3.艺术主体培育工程。实施艺术创作“繁星”计划,以舞台艺术、美术创作为重点,带动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美术、曲艺等多领域艺术创作,通过优秀作品宣传推广、进入市场“大循环”、专业理论研究等,培育一批烟台“繁星”艺术团体、艺术家,引领培育城市艺术风向。以市文化馆为主阵地,培育打造管弦乐、话剧等成建制的志愿文艺团队;鼓励全市专业演职人员牵头组建艺术沙龙等“草根”团体,打造平民化演出团体;鼓励扶持庄户剧团发展。“十四五”期间,在全国叫响“一馆六团”志愿服务品牌,新培育具备整团演出能力的民间艺术团体30个。

4.“艺术烟台·公益美育”工程。依托市文化馆搭建艺术培训共享平台,采取“合约制”的方式,邀请社会培训机构为市民提供免费艺术培训。同时,搭建艺术培训成果展示平台,为加盟机构提供参与重大文化活动的展示机会,实现互利共赢、良性发展。到“十四五”末,累计组织艺术培训机构500家次参与公益美育工程。

重点剧目

新创剧目:音乐剧《审判日》;舞剧《地雷战》;话剧《大道行》;莱州市现代吕剧《玉皇顶起义》、蓝关戏《小事也是事儿》;海阳市京剧《徐永彩》;龙口市吕剧《向阳》;招远市小戏曲《和谐胡同》等。

提升剧目:京剧《戚继光》《烟台解放》;吕剧《社区书记》《西海地下医院》《玉皇顶起义》;歌舞剧《英雄胶东》《长岛情》;话剧《胶东红孩子》;龙口市吕剧《突围》、红色现代吕剧《八女投江》;栖霞市吕剧《衣家人》;莱州市蓝关戏《四知太守》;招远市大型现代吕剧《江姐》、《感动中国刘盛兰》和大型古装吕剧《血溅乌纱》等。

传承经典剧目:京剧《锁麟囊》《拾玉镯》《四郎探母》《闯王进京》《赵氏孤儿》《红鬃烈马》,吕剧《姊妹易嫁》《姊妹易嫁之后》《小姑贤》《借年》《墙头记》《三子争父》等。


四、提升公共文旅服务水平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推动公共文旅服务从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向精准化、可及化、效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烟台公共文旅服务的创新发展。

(一)推进公共文旅服务设施大提升。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交通便利、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使用公共文化旅游设施,力争“十四五”末形成方便可及、功能完善的城乡公共文旅服务圈。

1.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推进烟台市新文化中心建设,打造烟台文化新地标。提升县级公共文化场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标准,70%以上达到国家一级。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建设村史展示馆。健全以县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分馆的总分馆制,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流动。

2.提升旅游服务设施效能

结合综合性交通枢纽建设、城市更新重大工程、重要商业街区改造等,布局旅游咨询集散中心,打造形象展示、信息咨询、票务销售、伴手礼展售、旅游网约车等一站式服务的“旗舰店”“形象店”,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旅游新空间、新体验。推进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重点乡村旅游项目等的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到“十四五”末,全市4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设置第三卫生间。规范完善文化旅游标识体系,推动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全部实现旅游标识标准化。

3.打造城乡特色体验空间

鼓励建设民间特色博物馆、美术馆、城市书房,创新打造一批具备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咖啡茶艺等文化休闲功能的小而精、小而美的城市文化艺术空间。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乡村主题文化空间。推进社区文化和乡村文化“嵌入式”服务,将文化创意融入社区和乡村生活场景,提高城乡环境的美观性和服务的可及性。

(二)推进公共文旅服务供给大提升。

1.推进常态化均等化供给

深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支持、群众受益”的办节机制,持续举办烟台市民文化节,每年推出10000场以上文化活动,统筹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共建公共文化,激发基层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实施基层服务大提升行动,统筹各类资源,实施“五送六进”“三关四爱”文化惠民工程,“百馆千村、千人千居”结对“送文化、种文化”工程,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服务标准化、社区文化服务网格化、基层文化设施便利化。实施“双千双万”文化惠民计划。双千:即千支文艺队伍进基层、千场戏曲演出进乡村;双万:即万场农村公益电影大放映,百万册电子图书大供给。

2.深化全社会共建共享格局

实施群众文化星火工程,培育社会文艺团体和民间剧团,培养星火带头人,带动群众文化发展。实施萤火虫文化志愿者工程,汇聚社会各界奉献文化的热情与资源,实现城市文化的共建共享。

3.培育特色服务品牌

常态化实施群众文旅需求征集和评价反馈机制,精准把握群众需求新变化,与时俱进创新特色品牌服务,满足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建立兼顾发展需要和发展特色的地方旅游标准体系,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升级。常态化举办烟台服务员节,培育一批品牌旅游服务企业、服务班组、服务明星,打造“乐享烟台”旅游服务品牌。

(三)推进公共文旅数字服务大提升。加强数字文化旅游内容资源和管理服务大数据资源建设,加快公共文旅网络平台建设。打造“烟台文旅云”“智、尚、趣”数字化智慧服务体系,将其打造成为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公共服务云平台。推进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和数字美术馆建设,形成云导览、云展厅、云畅游、云阅读、云培训、云视听、云直播、云文创等一批云端应用,为广大市民提供全天候、全时空、融入式的云上文旅新体验。

(四)推进“书香烟台”建设大提升。

1.完善总分馆服务体系

建设以烟台图书馆为中心馆,区市图书馆为总馆,城市书房、社区书屋、农家书屋为分馆、互联互通的总分馆服务体系。鼓励实体书店拓展阅读空间,着力打造一批集阅读、托管培训、创意商品展销、休闲餐饮于一体的书城综合体,引领阅读新体验,全面提升阅读品质。到“十四五”末,建成城市和乡村书房50家以上,打造100处社区、企业、宾馆、银行等城乡公共阅读空间。

2.加强阅读推广人队伍建设

深化烟台市全民阅读联盟机制,通过“场地联用、品牌联创、活动联办、培训联做、平台联建”,聚合阅读资源,引领阅读方向。创新实施全民阅读领读者工程,突出培育发展儿童绘本领读队伍、红色文化领读队伍、传统文化领读队伍、朗诵艺术领读队伍、社会阅读领读队伍“五大类领读者队伍”,每年培训阅读推广人1000人次以上。

3.丰富阅读主题活动

常态化举办烟台冰心读书节,培育打造成为烟台全民阅读代表性、引领性品牌;充分发挥全民阅读联盟作用,开展“你读书、我买单”“一路书香流动服务车”等特色服务,每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3000场以上。

4.加强古籍保护利用

实施古籍普查、古籍展示、古籍标准化、古籍修复、古籍数字化、古籍人才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古籍保护工作水平,推动古籍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色化。实施《烟台丛书》编纂工程。

重点项目

烟台市新文化中心:一流规划、连片开发,建设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创意馆于一体的文化地标建筑,力争“十四五”期间投入使用。

门户旅游咨询集散中心:结合高铁南站、机场二期、芝罘仙境、海上世界等重点项目,高标准规划建设门户旅游咨询集散中心。推出烟台旅游公共设施“六个一”公益服务,让旅游公共设施成为市民出游的“咨询首选”、游客了解烟台的“第一门户”。

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工程:引导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发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远程教育、智慧社会等多种融合业务,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城镇)工程,加快成为服务经济社会治理和发展的枢纽平台。

数字文旅工程:发挥“烟台文旅云”平台功能,推进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升级,建设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强化公共文旅服务“掌上供给”。

县域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福山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莱阳市民文化中心、栖霞市民文化休闲艺术活动中心、招远市东城新区文化中心、招远市“有声图书馆”、长岛综试区文化惠民广场;芝罘区、蓬莱区、栖霞市、莱阳市图书馆对标国家二级标准完成升级。

农家书屋提档升级工程:推动农家书屋与文明实践站紧密融合,将图书陈列到便于群众借阅的活动场所,完善基础设施,将有条件的农家书屋纳入县级图书馆统一管理,推进县域内图书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增加数字化阅读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烟台文旅云、县级融媒体中心、学习强国等平台增加数字阅读内容,提升农家书屋数字化水平。

《烟台丛书》编纂工程:“烟台历史文献集成”、“1+15”烟台书、“文献里的烟台”三部分组成,培育打造烟台全民阅读知名品牌。

重点机制

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以市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馆,以区市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大型企业或较大社区为分馆,以村(社区)为服务点,实现图书的通借通还,文化培训和设施的资源共享。

群众文旅需求征集和评价反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集市民文化旅游服务需求,对征集的需求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市民对文旅工作的关注,实现文化旅游服务“订单式”“菜单式”供给。

政府购买公共文旅服务办法:坚持政府主导、立足群众需求,坚持自下而上、以需定供,建立健全程序规范、方式灵活、标准明确、结果评价、动态调整的购买机制,为群众游客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旅服务。

“五送六进”“三关四爱”文化惠民机制:“五送”即送演出、送培训、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六进”即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广场、进景区、进企业、进军营,“五送六进”主要以市县两级文艺轻骑兵的形式进行,要推进其常态运行,实现惠民利民目标,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三关四爱”即关心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爱护孤寡老人、自闭症儿童、残疾人、贫困群众。要针对这些特殊群体,量身打造适宜的文化项目,将党的温暖和文化关爱及时送至群众身边。

“百馆(站)联千村、千人联千居”机制:“百馆(站)联千村”,即以全市14个公共图书馆、14个文化馆和159个乡镇(街道)为主体,本着就近便利和定向联系的原则,分别联系10个以上的行政村,实施“文化结对帮扶”,培养一批热心公益的乡村文化带头人,建设一批扎根基层、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文艺队伍,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群众欢迎、特色鲜明的基层文化活动品牌,促进城乡公共文化网格化、均等化。“千人联千居”,即通过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文博图专业干部,并吸引全市专业艺术院团专业演员以及一部分有文化艺术专长的文化志愿者,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与千个居民委员会联亲,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年为其完成一项艺术培训,协助社区举办一场文艺晚会,协调带动身边文化志愿者进社区开展一场文化助力行动,帮助组建一支社区文艺队伍。

重要标准

编制全市基本公共文旅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文化和旅游机构管理与服务标准、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提供目录、各级党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标准、各级公共服务机构评估标准。

品牌服务

烟台冰心读书节、烟台文化大讲堂、文化星期五、文化大集、美术博物馆“优+”、家门口的艺术课堂、一路书香流动车、“你读书、我买单”“信易阅”等。


五、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探索推行“五五工作法”,围绕“平安、学术、数字、活化、法制”实施“五大工程”,系统重塑文物保护、研究、传承、利用工作体系。到2025年,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高,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物推广展示更加丰富,实现从文物大市向文物强市的新跨越。

(一)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1.加强文物资源管理

健全文物普查登录制度,实现文物资源的动态管理、主动发布,建立全市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与上级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相对接,探索文物资源信息保护管理和开放利用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健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规范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登记,推动文博机构文物资源开放,完善考古发掘文物、涉案文物移交制度。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管理。推动实行文物资源资产报告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文物资产总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状况。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压实属地管理责任,2025年底前,核定公布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区划,完成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记录档案建设。提升可移动文物保存和展示条件,对可移动文物实行预防性和数字化保护,实施馆藏珍贵濒危文物、脆弱性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引进、推广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先进技术,提升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能力。

2.加强文物安全监管

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实施文物安全工作通报、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文物安全天网工程”,与国家、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对接,实现文物博物馆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实行文物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约谈、通报机制,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能力,建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技术审核质量负责制。强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督察、案件查处职责。健全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文物市场监管,建立文物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违法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协调自然资源、住建、宗教事务、公安、海洋与渔业、海关以及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责抓文物安全。严防严打盗掘、盗捞、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

3.拓宽文物保护领域

开展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深入实施“乡村记忆”工程、乡镇村居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的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开展近现代文化遗产保护,加强近现代文物征集,保护体现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现当代文化遗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抓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农业工业遗产等的保护和传承。

(二)推进文物活化利用。

1.创新文物价值传播体系

推进国家、省级文物保护示范区、文物遗址公园建设,围绕烟台史前文化、开埠文化和丝绸文化等特色文化,推进烟台珍贵文物纳入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打造独具烟台特色的文化地标和城市精神标识。加强文物知识普及,推动优秀文化遗产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统筹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名人故居、会馆商号等展示空间,形成一批精品文创、会展、旅游等文物利用新业态。用好“烟台文旅云”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利用方针政策、典型经验和资源推介宣传,讲好“烟台文物故事”。

2.构建烟台特色博物馆体系

推动博物馆事业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体制完善、功能完备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不同地域、层级、属性、类型博物馆发展,拉长博物馆体系链条,实现区域间博物馆的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实施“博物馆+”战略,实施市博物馆数字化提升工程,推进智慧博物馆、博物馆网络矩阵,深入推进“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扩大文物资源社会开放度。实施“一县一馆”工程,到2025年全市登记备案博物馆总数不少于70家,县级博物馆实现全覆盖。实施陈列展览精品工程,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和传统节庆,策划文化特色鲜明的文物展览,组织开展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示,提高藏品展示利用水平,丰富文物的精神滋养和教育功能。

3.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格局

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等多元化社会力量,通过认领、资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完善文物捐赠制度、文物建筑认养及文物保护社会监督等制度。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

(三)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力争到2025年,全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革命文物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价值内涵解读更加深刻,展示利用手段更加多样,传播弘扬渠道更加立体,社会效果进一步彰显,形成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全国影响力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和革命文化传承发展平台,助力开创革命文物工作新局面。

1.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

建设胶东抗战第一枪旧址(牟平)、赵疃地雷战遗址(海阳)、许世友抗战指挥部旧址(海阳)、胶东抗大旧址(栖霞)、胶东革命烈士陵园(栖霞)、八路军挺进东北渡海出发地(龙口、蓬莱、烟台)等重点革命旧址示范区。

2.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行动

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革命旧址保护展示示范、民族民主革命主题文物保护展示三大工程,讲好胶东红色文化故事,打造胶东革命历史资源高地、精神高地、推广高地。

3.实施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

依托胶东革命陈列馆和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打造胶东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加强馆藏革命文物征集和保护,加强中国共产党历史文物保护研究展示。

(四)提升考古工作质量。坚持考古在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加强对考古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供给,健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提升古遗址、古墓葬考古和保护水平,做好考古成果挖掘、整理和阐释。

1.加强考古研究和阐释

系统确定考古发掘重点,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探源烟台工程,推进贝丘文化、白石文化、岳石文化、“东半坡”文化等特色历史文化,苦菜花精神、铁军精神、支前精神、地雷战精神等为代表的革命文化,仙道文化、开埠文化、葡萄酒文化等为支撑的海洋地域文化的梳理研究和阐释,揭示烟台特色文化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核心特质。

2.完善建设工程考古制度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统筹推进相关考古工作,加强土地收储入库、出让前的考古项目监管。完善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经费渠道。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持续推进芝罘仙境、老岚水库、潍烟高铁等重大项目的考古勘探。加强考古发掘资质管理,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善考古监理制度。

3.实施考古成果转化工程

充分利用展览、讲座、多媒体等形式,促进考古成果走近公众,推动文物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开展公众考古活动,推动部分考古遗址成为集考古发掘、爱国主义教育、科学知识传播为一体的社会教育基地。与“双一流”高校和驻烟高校开展学研共建和专题研讨,加强“山东半岛稻作农业向东北亚地区传播”等国际学术交流。推动胶东红色文化专题研究,完成《革命战争时期胶东文化艺术建设研究》《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对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两项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研究结项。

4.加强现代科技考古应用

引进专业考古装备,采用无人机、航空卫星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考古测绘和信息采集能力的提升。建设适宜烟台考古现场文物保护需求的移动实验室,运用原位、无损分析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为重要考古发掘和现场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

芝罘区芝罘仙境、白石村遗址、北庄遗址保护利用,西炮台文物修缮;福山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邱家庄遗址本体保护工程、省级文保单位大成栈旧址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牟平区张颜山故居;开发区来牟文化小镇;栖霞市牟氏庄园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杨家圈遗址保护项目;招远市孟格庄大书铺二书铺等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莱州市云峰山消防工程、寒同山神仙洞、刘子山旧宅、曲松岭旧居修缮保护;长岛综试区“北庄史前遗址博物馆陈列展示工程”和“北庄遗址边坡加固工程”等。

文物考古重点项目

芝罘岛考古项目、莱州吕村遗址、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考古、老岚水库、潍烟高铁重大工程项目考古等。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

1.革命文物“一馆六区”提升展示工程。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以胶东革命纪念馆“一馆”,胶东抗战第一枪旧址、赵疃地雷战遗址、许世友抗战指挥部旧址、胶东抗大旧址、胶东革命烈士陵园、八路军挺进东北渡海出发地六个片区为重点,与党性教育相结合、与红色研学相结合,抓好连片保护,策划主题展览、红色教育、旅游等主题活动,集中打造为胶东地区引领性的党性教育基地、红色研学基地。

2.重点课题研究。加强胶东红色与烟台大学、鲁东大学、烟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等单位合作,完成《革命战争时期胶东文化艺术建设研究》《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对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两项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研究结项工作。编写《山东烟台红色基因图谱》。

3.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芝罘区《胶东日报》社修缮;牟平区胶东抗战第一枪遗址、胶东军区四分所、恤养院旧址、雷神庙战斗遗址;海阳市赵疃地雷战遗址、许世友抗战指挥部旧址;栖霞市胶东抗大旧址、胶东革命烈士陵园、后寨胶东第一兵工厂旧址;八路军挺进东北渡海出发地(龙口、蓬莱、芝罘);蓬莱区胶东艾崮山抗日根据地;招远市徐家疃王一民故居、西山烈士陵园等。

文博品牌活动

市级品牌:

烟台历史文化讲堂:为烟台市博物馆的品牌活动,每月举行一期,“十四五”期间实现提质扩容高质发展。

星期五文博学堂:每周五推出,讲述文博故事,引领文博体验,传播优秀传统文化。

县域品牌:“芝罘文博”、莱山区“小小传承人”、莱阳“莱博士课堂”等。


六、提升非遗保护传承发展水平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深入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让非遗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和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大动力、增进民生福祉的突出亮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

(一)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1.健全非遗保护和管理制度

完善非遗调查记录体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建立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团体的认定、考评、管理和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健全非遗传承人补助制度,争取设立我市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完善规范市级、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选周期、申报条件和办事流程,开展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选。力争我市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达到70项,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达到53人,创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打造10条非遗旅游主题线路。

2.加强分类保护和整体保护

加强分类保护,开展代表性非遗项目特点和存续状况调查评估,分类推进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创新性保护,全面实施数字化保护。挖掘阐释民间文学的时代价值、社会功用,创新表现方式。落实曲艺传承发展计划,提高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的实践频次和展演水平,增强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加强整体保护,探索将非遗及其孕育、存续和发展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支持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建设特色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非遗在社区”试点推进工作,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感、归属感和凝聚力。

3.加强传承体验设施建设

发挥市非遗文化馆引领带动作用,打造集非遗传承、展示体验、培训研学于一体的综合性传承体验平台。支持各地建设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构建市县乡三级非遗场馆体系。开展非遗实物征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传承体验设施。鼓励各地依托特色非遗资源,建立一批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二)提高非遗保护传承质量。

1.推进非遗创新发展

挖掘非遗的时代价值和崭新功能,赋予非遗新的内涵,拓展非遗的生活场景,提升非遗创新发展能力。举办非遗项目传承与创新交流活动,支持非遗 IP 的跨界合作开发。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利用非遗资源对传统工艺作品进行孵化提升,打造一批传统工艺文创精品。

2.推进非遗融合发展

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业、公共文化服务、制造业等融合发展,创建一批传统工艺发展集群和传统工艺著名品牌,提升非遗开发利用水平和产业化集聚程度,赋予非遗新的价值增长点。坚持以旅彰文,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打造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鲜明的主题旅游线路和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动非遗传承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支持各地依托非遗资源相对集中的街区,建立非遗产品展示展销基地。鼓励高校、企业和相关机构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搭建创意设计、工艺提升和推广销售平台。

3.推进非遗集群发展

落实经略海洋战略,推动八仙过海传说、徐福传说、胶东大鼓、渔灯节等项目发展提质增效,打造特色鲜明的海洋非遗集群。打造海阳大秧歌、长岛渔号、福山雷鼓、蓝关戏、八卦鼓舞等的胶东特色民间传统曲艺集群和龙口粉丝、黄金溜槽堆石砌、鲁菜烹饪、莱州草编等传统技艺集群。

(三)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

1.拓展传播推广渠道

定期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和展演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景区活动。支持非遗馆、非遗传习中心和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开展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以及传统节日期间,组织丰富多样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畅通非遗传播渠道,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优势,形成立体化传播体系,增强烟台非遗的知名度、美誉度。

2.推动非遗“走出去”

充分发挥非遗在增进文化认同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参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重大会议、品牌节庆,加强宣传推介。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非遗交流,打造一批非遗展示精品,推动烟台非遗走向国际舞台,彰显烟台文化独特魅力。

3.推进非遗“数字化”

广泛应用高新技术手段对非遗进行赋能、赋形,创新非遗展现形态和表达方式。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研究不同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基因式存储方法与技术;研究非遗传承、传播、传教相关规律与发展体系;研究不同地域、风格、派系之间的非遗传承关系图谱挖掘与构建技术;研究并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知识库、知识图谱等;研发集采集、管理、保护、传承、创新、产业化于一体的非遗数字化与全生命周期管理云平台;研发非遗百科全书;形成非遗大数据平台;推动非遗项目产业化、市场化与资本化。

重点项目

烟台非遗展示中心;开发区“烟台之夜”非遗体验项目;蓬莱区戚继光故里磨盘街、南王街道七里庄村非遗传承基地;招远市龙口粉丝博物馆和传习所;莱州市昭泰面塑艺术博物馆胶东面塑文化体验基地、状元笔展示基地;莱阳市级螳螂拳传承基地、传习所等。

品牌活动

市级品牌:

“非遗”大讲堂:由市文化馆主办,结合全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存,广泛开展“非遗”进社区等讲演活动。

“非遗进校园”:由市文化馆主办,针对大、中、小学生分类确定非遗传习体验项目,编写课程指南,制定实施和评价反馈标准,引导在校学生传承推广非遗。

县域品牌:

芝罘区“匠心向党”非遗活动品牌、蓬莱区“仙境公益课堂”之非遗小课堂等。


七、提升文旅产业发展水平

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胶东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东北亚经济圈战略部署,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以产业生态圈建设为主目标,以产业功能区建设为主攻点,以文旅工渔农商养体展融合发展为主路径,以提升产业链供给链现代化水平为突破口,以发展经济促进新消费为着力点,加快构建烟台特色、烟台优势的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体系。

(一)全面优化发展格局。统筹构建空间与业态均衡发展新格局。空间上坚持“强海、兴村、塑城”战略,深化“两核两带三高地”海陆统筹、城乡统筹空间格局。业态上坚持“融一、接二、连三”,聚焦“两核两带三高地”重点区域,统筹布局海洋、乡村、都市、人文、葡酒、康养优势业态。

1.两核引领:芝罘湾都市休闲核、蓬长文化生态旅游核

——芝罘湾都市休闲核。积极融入全市中心城区“12335”大城区建设格局,统筹陆、海、岛、湾旅游开发,加快建设芝罘仙境、海上世界、新文化中心等地标式项目,重点发展实景演出、文旅夜市、非遗展演、健身康养、体育赛事等特色业态,丰富城市休闲空间、特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丰富“白+黑”“海陆空”等全地域、全时段体验,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力、引领力。重点突破芝罘区、开发区,打造示范引领区。

(1)芝罘区。突出“山、海、城”特色,发挥文化底蕴深厚、产业基础坚实优势,打造都市旅游引领区。加快朝阳街烟台山一体化运营,推进所城里、海上世界等地标式文旅项目建设,以芝罘仙境、滨海广场等为重点打造夜间文旅休闲集聚区,补齐旗舰项目、夜间集聚区短板,着力解决淡旺季“温差”大、“白+黑”不均衡问题,提升核心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力。

(2)开发区。突出“商、展、养”特色,发挥资源集聚、项目丰富、要素齐备优势,打造“高星级度假酒店群、工业旅游、会展经济、康养旅游、海上游”的独立承载区、活力发展区,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增强度假酒店优势,加快推进威斯汀酒店群、渔号洲际英迪格酒店、乐天酒店、仙客居酒店等在建酒店项目,加大国际品牌度假酒店招引,打造北方最大的滨海度假酒店群。放大工业旅游优势,以张裕、欣和等知名品牌为引领,发展工业旅游先行区。加快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建设,打造会展经济引领区。提升金沙滩省级旅游度假区、磁山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做优做大海上游、康养游。

——蓬长文化生态旅游核。推进蓬长一体开发建设、一体营销运营,加快建设蓬莱丘山谷、开元旅游度假综合体、长岛《梦寻仙山》、精品民宿等项目,重点发展海滨海岛度假、葡萄酒旅游、海上旅游、渔家民俗体验、精品民宿等特色业态,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叫响胶东半岛旅游最靓名片。

重点突破蓬莱区,打造示范引领区。突出“仙、阁、酒”特色,发挥特色文化鲜明、资源禀赋优异、高品质要素集聚的优势,打造仙道文化体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发挥好龙头作用,辐射长岛及全域,带动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八仙”文章,以蓬莱阁、八仙过海·三仙山景区为重点,打造八仙文化主题“仙景、仙街、仙创、仙酿、仙宴、仙居、仙游、仙艺”,提升八仙文化美誉度和体验性,提升住宿品质,加快蓬莱开元酒店等在建酒店项目实施,加强国际品牌、五星级酒店项目招引,打造精品民宿集聚区,与欧乐堡骑士度假酒店、国宾酒庄等非星特色度假设施互为补充,丰富高品质住宿体验。

2.两带贯通:打造仙境海岸度假带、鲜美田园体验带

——“仙境海岸”度假旅游廊道。依托滨海一带,结合市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按照5A级景区标准,整体推进养马岛至三山岛200公里海岸线旅游景区提升,优化滨海一带陆上公路、慢行绿道和海上码头和航线规划布局,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仙境海岸旅游带。重点打造八个组团:昆嵛山生态文化组团、金山湾度假酒店集群组团、养马岛生态旅游岛组团、芝罘仙境组团(崆峒岛、烟台山、芝罘湾、朝阳街、所城里五位一体,主打古城、红酒、海岛游)、海上世界组团(船港城游购娱于一体的商旅综合体)、开发区滨海康养度假会展组团、蓬莱仙境组团、长岛生态度假岛组团。

——“鲜美田园”休闲旅游廊道。突出莱州、招远、栖霞、莱阳、海阳、福山、牟平等重要乡村节点,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区域联动”,系统布局乡村旅游聚集区、田园综合体、自驾营地、乡村驿站等项目,打造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乡村文化旅游带。重点打造四个功能区:东段红火山村动感(莱阳南部乡镇、海阳、烟台市郊),中段果乡田园度假(蓬莱南部、栖霞、莱阳),西段古今乡村风情(蓬莱北部、龙口、招远和莱州)。

3.三高崛起:福寿文化旅游特色高地、滨海运动旅游特色高地、田园乡村旅游特色高地

以莱州市、招远市、龙口市为重点,突出莱州长寿之乡、东海神庙民俗文化、龙口“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招远中国金都等品牌,以莱州滨海、罗山黄金、南山三大度假区、南山5A景区为引领,突破东海文化创意、龙口滨海度假、招远温泉康养等板块,建设福寿文化旅游特色高地。以海阳市、莱阳市为重点,突出万米金滩、亚沙之城、大秧歌之乡等品牌,以海阳、丁字湾两大度假区为引领,突破连理岛海上运动、沙滩体育示范基地、丁字湾运动娱乐等板块,建设滨海运动旅游特色高地。以栖霞市及周边近郊游憩区为重点,突出中国苹果之都、百年庄园活化石等品牌,以长春湖度假区、牟氏庄园、艾山温泉为引领,突破栖霞古镇、惠禾·艾莲乡村康养度假等板块,建设田园乡村旅游特色高地。

(二)丰富提升产品供给。放大海洋、葡萄酒等特色资源优势,立足疫情常态化态势下市场新需求,深化“文+旅”“文旅+”“+文旅”融合发展,升级文旅休闲产品体系,丰富品质体验,促进业态优化。

1.深入发展“文+旅”产品

重点发展红色文化游、仙道文化游、非遗体验游、博物馆游、艺术游、美食游6大主题产品。红色文化游,提炼胶东红色文化内涵,实施红色文化主题展览精品工程、红色文化宣传传播工程、红色旅游品牌打造工程,依托胶东红色文化陈列馆、胶东革命纪念馆、烟台山、蓬莱水城等,推出“支前精神”“铁军精神”“海防精神”等精品线路、研学基地,培育叫响胶东红潮品牌。仙道文化游,依托蓬莱阁、三仙山、八仙过海、长岛、昆嵛山、太虚宫等得天独厚的仙道文化资源,开展“寻仙游”,诠释烟台特质文化符号,彰显仙境海岸魅力。非遗体验游,依托所城里、烟台市文化馆等,建设烟台剪纸、面塑等多彩非遗传习所、体验馆,通过“非遗进景区、酒店、节庆等,让非遗活起来。博物馆游,统筹市博物馆、张裕酒文化博物馆、北极星钟表博物馆、蓬莱古船博物馆等国有、民间博物馆,打造海洋文化、葡萄酒文化、非遗体验等多主题博物馆游线路产品。艺术游,依托烟台大剧院、京剧院、吕剧院等剧院(剧场),开展高水平创作演出,擦亮“京剧码头”名片,提升城市艺术气质。美食游,推出一批鲁菜名店、名菜、小吃,以及餐饮、购物、观影、阅读一站式体验的商业综合体,擦亮“鲁菜之都”名片。

2.大力发展“+文旅”产品

重点发展海洋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会展旅游5大主题产品。“海洋+文旅”,充分挖掘烟台海洋旅游资源优势,构建“一路贯通、一廊串联、三湾突破、三极崛起”陆海统筹发展格局,建设海洋旅游示范区,全面升级滨海游、海上游、海岛游。依托海上世界项目,建设集生态渔市、休闲街区、艺术中心、游艇码头、商务、科创金融等于一体的国际邮轮港集聚区,以日韩航线为重点大力发展邮轮旅游,逐步推向东南亚、欧美市场。提升蓬莱、海阳等10处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支持金沙滩度假区创建国家级度假区,打造北方最大的滨海旅游度假区集群。加快长岛、养马岛、崆峒岛等海岛旅游开发,坚持“一岛一主题”差异定位,打造海岛旅游集群。提升市区滨海游、崆峒岛环岛游、长岛观鸟游等海上观光品质。依托“耕海一号”、清泉等海洋牧场,推出十大休闲海钓基地、十大休闲海洋牧场。“工业+文旅”,依托张裕、中集来福士、欣和等优势工业企业,打造丘山山谷葡萄酒旅游度假区、张裕葡萄酒小镇、瀑拉谷酒庄集群、228国道开发区至蓬莱段葡萄体验带4个葡萄酒旅游聚集区,开发区欣和、莱阳龙大等食品体验区,招远黄金文化体验区,以及芝罘区造船、高新区核电航天等高科技体验区,推出以葡萄酒旅游为引领,食品、黄金、核电、航天、造船等为支撑的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工业旅游体验线路,推进体验丰富、功能完善的工业旅游目的地建设。“农业+文旅”,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展“千村景区化”培育行动,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发展蓬莱木兰沟、长岛壹号院等一批乡村记忆村庄、精品民宿;突出乡味,推出“八仙宴”、鲅鱼水饺等一批地域特色美食、风味小吃,留住乡愁;推出“渔家号子”等一批传统小调、民歌,传播乡韵。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推出一批生态有机农产品、鲜美海产品。“康养+文旅”,开发滨海度假、森林康养、温泉疗养、中医药养生等健康旅游产品,引导南山养生谷、磁山温泉、艾山温泉、昆龙温泉等完善服务设施,争创国家(省)康养旅游基地,办好国际老年旅游大会、国际老年文化旅游节,培育要素齐全、产品丰富、品牌知名的老年游学产业链,推进建设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康养旅游示范城市。“会展+文旅”,依托烟台国家会展中心、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办好烟台国际葡萄酒博览会、国际果蔬·食品博览会等现有品牌展会,培育世界工业设计大会、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等优势产业展会,打造全市会展经济新高地。

3.提升发展“文旅+”产品

重点推进文旅+教育、+体育、+科技、+交通、+商圈,提升文旅内涵外延,满足市民游客多元需求。“文旅+教育”,打造一批规范的红色、海洋、非遗、艺术等不同主题研学旅行基地,设计推出特色研学线路产品。“文旅+体育”,依托市区滨海海水浴场、沙滩、海岸线,开展水上运动、沙滩体育、环岛马拉松、冰雪运动、户外运动、电子竞技等特色体育旅游休闲活动,策划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探索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区,举办武术、海钓、马术、马拉松、帆船帆板、电子竞技等体育赛事活动,打造运动海岸。“文旅+科技”,依托景区、博物馆、文化产业园区、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支持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VR、魔镜等沉浸式体验内容,带来高科技新体验。“文旅+交通”,积极推进旅游营地建设和公路服务区功能完善,打造三级自驾车驿站体系,满足自驾车游客的服务需求。“文旅+商圈”,增加大悦城、万象汇等现有商圈文旅休闲功能,支持利用历史文化街区、文旅特色集聚区等建设特色商业街区,打造集文化创意、旅游购物、休闲娱乐于一体,昼夜结合的文商旅复合型特色商业项目。

(三)推进要素主体提质。聚焦提升产业发展“硬实力”,坚持“要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产业链理念,按照“建设一批、招引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打造一批集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文旅产业要素集群,激发新旧良性更迭、动能快速转换的蓬勃发展态势。

1.加快建设一批文旅项目

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将项目快投产、快见效作为“重中之重”,聚焦“两核两带三高地”,加快推进芝罘仙境、海上世界等在建项目实施,丰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打造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文化旅游品牌,推动全市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跃台阶、上水平。

重点在建项目

芝罘区芝罘仙境、海上世界、1861园区数字创意产业园中园;莱山区“耕海1号”二期项目;开发区古现里文旅小镇、来牟文化小镇、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威斯汀酒店群、“烟台之夜”;福山区中传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牟平区昆龙温泉;蓬莱区丘山谷葡萄酒养生休闲体验区、开元旅游度假、野奢度假品牌Casa Cook酒店、蓬莱利群影视文化中心、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直播经济产业园;海阳市河清岛大型实景演出;莱阳市恒大·丁字湾世纪文化城、恒大文化旅游城;栖霞市惠禾·艾莲小镇项目;龙口市嘉元艺术小镇、龙福财富广场、嘉元梦想公社;招远市南海林苑大户庄园乡村旅游;莱州市文化产业中心;长岛综试区精品民宿集群、花沟康养小镇等。

2.谋划招引一批文旅项目

瞄准国际国内百强文旅企业集团,探索委托招商、以商引商、以资引资、“城市营销+招商”等模式,市县企合力抓招商。聚焦芝罘仙境、莱阳丁字湾、莱山植物园区、福山夹河新城文旅产业园、蓬莱西海岸五个重点区域,加快旗舰型文旅项目招引,破解“冷热不均、白黑不均”瓶颈。补齐业态短板,加快旅游实景演艺、精品民宿、自驾车营地项目招引,满足多元化需求。对重大文旅招商项目配套一条龙全程跟踪盯引,倾斜优势资源,在用地、供水、供电、融资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一对一”集成服务,做好项目建设的贴身“保姆”,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设。


重点招商项目

芝罘区夹河口欢乐港湾、跨国IP(版权)转换平台;莱山区植物园欢乐谷度假区;开发区张裕葡萄酒小镇、八角湾海上艺术城;福山区夹河生态开发;蓬莱区西海岸度假区、Casa Cook酒店及普罗旺斯度假、奇缘仙谷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小镇、蓬莱会展中心;海阳市招虎山升级改造;栖霞古镇;招远市滚泉山温泉、黄金小镇开发建设;莱州东海文化创意产业园、滨海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提升、朱旺长寿文化旅游度假村等。  

3.提升一批在营主体要素

依托已有成熟项目、优势载体的整合能力和虹吸效益,着力提升旅游度假区、文旅大企业集团、景区、星级饭店、文旅商品产销、创意设计、印刷出版等产业集群,对内增强产业集中度,刺激创新,加强互动互助,对外形成规模优势、竞争优势,构建“区域集群品牌”。

重点要素主体集群

旅游度假区集群:发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特色产业引领,强化省级旅游度假区群体集聚效应,构筑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旅游度假区集群。引进休闲、娱乐、康养等项目,加快度假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精品民俗等度假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业态,完善功能,增强度假产品吸引力,延长度假停留时间,提高综合消费,打造成满足中高端消费的重要载体、旅游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和旅游休闲度假产业的集聚区。

文旅大企业集团集群:烟台蓝天文旅集团、南山旅游集团、张裕文旅公司、烟台交运旅游集团、蓬莱八仙过海旅游公司、蓬莱阁文旅集团、海阳文旅集团、长岛旅游集团、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等。

景区集群: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按照“整治、创建、提升”三个并重原则,深入挖掘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和美学艺术价值,培育提升旅游景区特色主题,延长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体系,推进旅游景区功能转型、产品创新和要素聚集,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服务品质优良、综合效益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精品旅游景区集群。支持长岛创建5A级景区,创建芝罘仙境、蓬莱丘山山谷葡萄酒庄群等一批新的国家4A级以上景区。

酒店集群:建设国际知名品牌滨海度假酒店群。依托滨海一线优势资源,用好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海阳、养马岛等滨海地带,加快引进布局国际知名酒店品牌。培育本土品牌连锁酒店,坚持引进知名品牌和提升本地品牌同步原则,重点推进烟台百纳餐饮公司、莱州新世纪餐饮公司、南山旅游集团、烟台交运旅游集团、烟台丽景海湾酒店管理公司等走向规模扩张。引导主题特色酒店发展。依托优势资源,打造一批葡萄酒文化、海洋文化、开埠文化等文化主题酒店;利用温泉、高尔夫、垂钓等资源,打造一批满足不同消费需求和体验的特色精品饭店。推进精品民宿建设。挖掘民俗文化、古村古镇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民宿;利用城市空置房产,打造度假民宿;挖掘城市地域特色文化,策划“网红”民宿。

旅行社集群:坚持引进市外知名品牌与培育壮大本地企业“两手抓”,以集团化推动产业集中、以专业化加快特色发展、以信息化延展经营网络、以品牌化增强市场竞争力,全面提高旅行社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支持引导旅行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业务、产品和经营服务等方面的结构调整,培育区域综合性旅游线上经营平台。

文旅商品产销集群:加大烟台原创性、代表性文旅伴手礼研发力度,培育“烟台好礼”旅游购物品牌,发展海产品、葡萄酒、黄金饰品、钟表等系列特色文化旅游商品,举办文化旅游商品创新大赛、必购文化旅游商品推荐等活动,构建休闲购物街区、文旅商品销售专区(专柜)、乡村店铺等多元化购物平台,线上线下结合,用好“直播带货”模式,打造购物旅游城市。到“十四五”末,打造省级旅游休闲购物街区10条、省级旅游商品研发基地20个、省级旅游商品购物商店30家,培育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骨干文化旅游商品企业10家。

文化创意设计集群:创树专业设计品牌,以烟台国际设计小镇、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园区基地为载体,打造涵盖文创设计、动漫影视、数字媒体、游戏开发等全产业链文化创意产业综合体,叫响“设计名城”。推动创意设计与文学、游戏、演艺、会展等产业门类的跨界融合,支持动漫电商、动漫会展、应用动漫、网络电视等新业态发展,形成多媒体播映、多产品开发、多领域融合的产业复合发展模式。培育“烟台手造”集群,按照“1个优势文化、1个示范企业、1套手造产品”体系,打造葡萄酒、烟台剪纸、八仙文化等优势“烟台手造”集群,讲好烟台故事,传播烟台声音。

印刷出版集群:坚定出版印刷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方向不动摇,提高资源使用率和数字内容转换、加工的集约化水平,打造适应移动终端的多种产品形式和服务形态。实施出版印刷跨界融合和新兴业态培育工程,推进出版印刷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信息产业、影视业、旅游业、教育培训业等产业加速融合。

(四)加快发展数字产业。深入实施文旅产业数字化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培育新型业态,增强文旅产业实力和竞争力。

1.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探索烟台全域文旅融合数字经济的创新与落地实践,全面改造提升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会展节庆、装备制造等传统业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发展数字化新动力,建设印刷强市。推动发行业创新发展,加快从以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出版产品共存的现代出版产业转变。积极发展数字演艺,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等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演播,丰富线上演艺体验。加快发展文旅装备“智造”产业,助推烟台“制造”向“智造”升级。

2.培育文旅数字产业新业态

加强数字文化内容原创能力建设,挖掘海洋文化、胶东民俗文化、仙道文化等优势地域文化,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烟台文化特色的原创IP。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形态,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鼓励开发基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5G高新视频、4K/8K超高清、裸眼3D、沉浸式体验平台、互动影视等新技术、新装备的文化产品,推动文化内容向沉浸式内容转化。推动捷瑞数字、中德工业设计中心、新浪动漫烟台公司、屹林文化传媒等数字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3.创新运营模式和传播渠道

积极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精准化营销、协作化创新等新型商业模式,为全市文旅企业提供标准化、智慧化的运营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文旅企业的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品质。推进直播电商与优势文化产业有机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直播经济基地、产业直播经济集群,形成全国知名的直播经济集聚城市。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引导“宅经济”健康发展,打造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

(五)大力提振文旅消费。以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工作为抓手,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入挖掘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将文旅消费培育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新支撑点。

1.创新文旅消费模式

从供需两端发力,构建线上线下“双阵地”、国内国际“双引擎”、市场供给公共服务“双渠道”文旅消费模式。依托“烟台文旅云”市级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智慧文旅融合大数据中心,发挥展示平台、宣传平台、优惠平台等文旅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结合支付宝、携程、抖音、小红书等支付、OTA、短视频、生活平台,开辟与线下消费相呼应的线上便捷消费阵地。把握疫情防控常态化趋势,加大自驾游、乡村游、康养游、城市“微”旅游等本地、省内特色消费业态,充分激活内生消费;着眼长远做好国际市场消费业态谋划,积极融入国际国内大循环。旅游消费供给与公共服务供给相结合,形成市场化与公益性相互融合促进的“双渠道”。

2.加大惠民便民力度

持续举办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每年发放1000万元以上市级文旅惠民消费券,引导景区、饭店、餐饮、影剧院、书店等文旅及相关产业主体要素围绕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推出消费促进惠民政策,构建全域全季全业全民的文旅消费促进格局。推进文旅消费嵌入便利店、商场、超市、娱乐、健身等各类消费场所,推进打造15分钟便民消费圈。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相关保障措施,鼓励干部职工分段休假、错峰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

3.充分激活夜间消费

统筹旅游、文化、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业态和资源,打造“夜览”“夜购”“夜宴”“夜饮”“夜动”“夜宿”六大系列夜间休闲产品,丰富夜间文旅体验。培育提升市区滨海一带、滨海广场、芝罘仙境、渔人码头等“一带十一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积极创建国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适时延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城市书房等文化场所,以及烟台山、蓬莱阁、三仙山等精品景区夜间开放时间。以市区“一带十一区”为重点,全域打造滨海城市灯光秀,点亮夜烟台。打造好夜炫芝罘湾、《梦寻仙山》等夜间文旅休闲项目,丰富夜间体验内容。擦亮“鲁菜之都”品牌,举办美食节、小吃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活跃餐饮市场。

重点领域

扎实开展文旅消费试点工作。全行业主体要素,实行市县联动、政企联动、线上线下联动,举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冬游烟台惠民季等系列主题消费活动,每年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积极创建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聚集区、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等省级国家级品牌。

大力发展假日文旅消费。聚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假日节点,规划一批精品线路,推出一批特色商品,策划一批特色活动,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满足假日文旅需求,丰富假日文旅生活。

特色发展夜间文旅消费。依托主要景区、特色街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消费集聚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休闲、演艺体验、特色餐饮、购物娱乐等业态。推动旅游与城市商圈融合发展,打造集美食、娱乐、购物、休闲为一体的城市夜游集聚区。鼓励城市公园和主要景区开办“灯光夜场”,举办灯光节、音乐节、露营节等夜游节庆活动。延长博物馆、图书馆等开放时间,发展夜间曲艺演出、影视娱乐、文化休闲等业态和博物馆、非遗传承人工作坊等夜间旅游“打卡”景点。推动文化演艺进景区,打造“白天观景,夜晚看剧”全天候旅游体验。争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积极发展新型文旅消费。顺应“互联网+”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重点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旅消费内容。

实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开展放心消费主体创建和诚信评价奖惩为引领,营造诚信规范的文旅消费市场环境。

八、提升城市文旅品牌形象

强化品牌意识,深化融媒体合作,创新营销方式,加大高水平对外交流,持续提升城市文旅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一)健全文旅品牌体系。围绕“宜居宜游宜业”主题深化“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气质,进一步提升“仙境海岸·鲜美烟台”总体品牌形象。以“仙境海岸·鲜美烟台”品牌为引领,多角度阐释和呈现海洋、红色、仙道、葡萄酒、开埠、海上丝绸之路、海防等烟台地域文化,细化塑造各县区独具魅力的文旅品牌,更好凸显让本地市民幸福、让外地游客向往的目的地形象。整合避暑城市、世界葡萄海岸等城市名片、特色节会品牌,统筹线上线下,整体包装、市县一体、政企联动,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全方位构建烟台文旅品牌体系,提升城市品牌的内涵度、知名度和美誉度。

文旅品牌体系

市级:仙境海岸·鲜美烟台

县域:

芝罘区 仙境海岸 大美芝罘

福山区 千年古邑 福山福地福人聚

莱山区:现代莱山 烟台典范

牟平区  悠游牟平,畅快人生

开发区  爱在金沙滩,扬帆八角湾

蓬莱区  到蓬莱,过神仙日子

海阳市  地雷战故乡,海阳

莱阳市  中国梨乡 绿色莱阳

栖霞市  苹果之都  甜美栖霞

龙口市  山海仙境  追梦龙口

招远市  中国金都·黄金之旅 山东招远

莱州市  长寿之乡,黄金海岸;千年古邑,厚德莱州

长岛综试区 海上仙山·生态长岛

昆嵛山保护区 仙山之祖 养生天堂

重点节庆活动

市本级:

国际老年旅游大会:深入挖掘“老年游学”内涵和市场潜力,聚焦老年游学产品精准供给、老年游学实施路径和发展趋势,搭建服务老年人和老年旅游交流的全球平台,构建世界级康养中心,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建立和深化旅游合作关系,促进国际老年旅游市场发展,打造永久会址落户烟台的国际老年旅游“典范节会”。

烟台国际海岸生活节:通过整合创意美学、生活方式、文化艺术、旅行产品等内容IP,举办国际海岸休闲高质量发展论坛,挖掘文化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旨在探索仙境海岸核心优势,塑造独树一帜的文旅定位和品牌形象,放大烟台的唯一性,让烟台文化可触摸可感知,使烟台生活可阅读可沉浸。用国际视角和水准呈现烟台生活,形成情感认同和精神感召。

县域:

蓬莱八仙文化旅游节、中国金都·山东招远黄金节、福山鲁菜文化节、渔灯节(开发区、蓬莱区)、长岛海岛音乐节、南山国际长寿文化节、牟氏庄园民俗旅游节、海阳秧歌贺年会、海阳国际沙滩体育艺术节、莱州月季花节文旅嘉年华、莱州东海神庙祭海祈福民俗文化节、莱州金秋旅游文化节、莱阳梨花节、樱花节、梨文化节、中国·烟台大樱桃节、栖霞苹果艺术节、养马岛读书节、蓬莱阁庙会等。


(二)深耕广拓客源市场。

1.深耕本地市场

结合“山东人游烟台”“烟台人游烟台”活动,开发“周末游”产品,以“春寻、夏爽、秋赏、冬乐”四季游为时间轴线,基于“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挖掘梳理烟台“周末必需”系列特色体验产品,注重文旅融合,倡导更多市民和游客“参与、体验、享受”文化旅游为生活带来的“新时尚、新休闲、新体验”,推出贯穿全年的系列主题产品,创新搭建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平台,结合惠民政策,充分激发本地游市场潜力。

2.广拓国内市场

以青烟威城铁1小时圈、济南为中心的高铁2小时圈,以及京津冀、长三角、东北三大区域在内的“两圈三区”为核心客源市场。针对度假旅游客群,主要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逐步向西北、东北、西南等远程市场拓展,针对不同客群,采取不同营销推广组合模式。

3.巩固入境市场

根据境外疫情防控态势,巩固港澳台,东亚日韩,东南亚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东北亚俄罗斯等重点入境市场,适时开拓欧美入境市场,推出海滨度假、鲁菜美食、葡萄酒体验、康养度假、老年游学、商务会展等主题产品。及时跟踪烟台、济南、青岛机场国际航班通达情况,做到航班开通与旅游营销同频共振。

(三)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形成立体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机制。搭建平台,健全机制,发挥演艺、展览、非遗等纽带作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东亚城市间的文旅交流与合作。用好用活线上、线下烟台文化旅游推广中心,以及保利院线等特色载体,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推进特色文旅资源走出去,优质客源项目引进来。充分发挥友好城市在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中的作用,形成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的稳定平台。主动融入胶东经济圈文旅联盟,推动各城市间资源共享、产品互动、客源互送,借力推介烟台城市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坚持高水平策划举办国际海岸生活节、烟台国际海岸音乐节等特色活动,深度挖掘内涵,探索核心要义,打造夏日滨海狂欢盛宴,持续提升烟台“海岸生活”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


重点节庆活动

市本级:

国际老年旅游大会:深入挖掘“老年游学”内涵和市场潜力,聚焦老年游学产品精准供给、老年游学实施路径和发展趋势,搭建服务老年人和老年旅游交流的全球平台,构建世界级康养中心,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建立和深化旅游合作关系,促进国际老年旅游市场发展,打造永久会址落户烟台的国际老年旅游“典范节会”。

烟台国际海岸生活节:通过整合创意美学、生活方式、文化艺术、旅行产品等内容IP,举办国际海岸休闲高质量发展论坛,挖掘文化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旨在探索仙境海岸核心优势,塑造独树一帜的文旅定位和品牌形象,放大烟台的唯一性,让烟台文化可触摸可感知,使烟台生活可阅读可沉浸。用国际视角和水准呈现烟台生活,形成情感认同和精神感召。

县域:

蓬莱八仙文化旅游节、中国金都·山东招远黄金节、福山鲁菜文化节、渔灯节(开发区、蓬莱区)、长岛海岛音乐节、南山国际长寿文化节、牟氏庄园民俗旅游节、海阳秧歌贺年会、海阳国际沙滩体育艺术节、莱州月季花节文旅嘉年华、莱州东海神庙祭海祈福民俗文化节、莱州金秋旅游文化节、莱阳梨花节、樱花节、梨文化节、中国·烟台大樱桃节、栖霞苹果艺术节、养马岛读书节、蓬莱阁庙会等。

(四)构建多元营销体系。充分利用传统营销渠道和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等新平台、新渠道、新技术,建立全域化的推广联盟合作平台。与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以及著名互联网集团合作,建设网络精准营销体系。与交通、通信、广告、金融等行业的知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拓展传播渠道,形成上下联动、开放共享的营销网络。继续实施“联合推介”营销战略,不断完善省市县和企业联合营销机制,形成旅游宣传营销合力。以文旅云为载体,建设覆盖各区市的线上营销推广中心。以视频直播、VR、网络会议等技术为支撑,构建文旅资源、产品、服务、活动的云端展示中心,形成永不落幕的线上推广渠道。

营销推广体系

营销推介。利用文旅大数据监测结果,加强对客源来源、客源结构、消费行为、满意度等情况整理分析,确定精准的客源地市场和开发定制化宣传推介主题产品,有针对性地“走出去”,举办营销推介会、推广周,以及创意营销活动、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等。

事件营销。通过融媒体传播,特别是与新媒体在合作上加大力度,聚焦年轻客群,力求创新营销宣传模式,策划事件营销活动,以线上流量提升城市形象品牌传播,带动线下文旅消费。

代言人(推广人)。深化与国内外知名营销机构、旅行商、旅游协会、网络意见领袖、网红、大V的合作,策划开展采风踩线主题活动,加大目的地攻略、游记等内容的传播力度;邀请文旅名人、文旅局局长、在烟留学生、常驻烟台的外籍人士、烟台企事业单位的海外合作机构等为烟台文旅代言。

媒体传播。做好“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加强与央媒、省媒和新媒体、自媒体、网络平台、平面媒体等战略合作,用好微视频、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高铁、交通枢纽等平台,携程网等OTA,深化文化旅游营销推广。

推广联盟。依托胶东五市等区域性旅游联盟,打破行政边界、行业边界,深化产品开发、一体营销、客源互送、媒体共享等领域的合作,全面整合旅游营销相关要素,发挥营销宣传规模效应,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覆盖广度及深度。

推广中心。用好俄罗斯、马来西亚、新加坡、台湾、上海、重庆、巫山、济南等19处境内外文化旅游推广中心,定期更新宣传视频、物料,根据客源地开拓情况持续拓展,打造烟台文旅形象展示窗口。

户外广告。在重点客源地的交通港站场、热门商圈、城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以及高铁、机场、公交车体、路桥等载体,设立烟台文旅形象户外广告牌,强化市场品牌认知度、美誉度。

九、提升文旅市场监管水平

坚持培育与监管并重、提品质与补短板并举,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规范化、人性化、便利化、特色化服务,打造主客共享、居游无界的城市文旅环境。

(一)推进“一网通办”。线上依托烟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下打造审批中心政务服务窗口过硬队伍,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打造“最优最简”政务服务标准和“最满意”政务服务环境。

1.系统梳理明确责任

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科学界定咨询、办理、转报、初审等职责,严格落实各项政务服务改革责任。

2.制定标准建立机制

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权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细化工作标准(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四减”,完善“服务指南”和“一次性告知清单”公示的业务办理制度、窗口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首接负责制、审监联动制等,优化“全程网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证照分离”等工作机制,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3.创新突破便民惠民

强化部门协作,推动联审联办,建立协调和议事机制,与相关部门及时受理、办理、推送联审联办事项,按程序启动协同办理。创新探索“市级权力下放”和“市县同权”,争取和承接“省级权力”下放。以最大化便民惠民为指导,推出预约、上门、磋商等举措,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推进“一网统管”。坚持“数字赋能”,发挥运用“互联网+监管”思维,整合建设“烟台文旅云”一网统管平台,提升行业管理数据统计的便捷化和精准化水平,提高监管的规范化和高效化水平,构建现代化文旅市场社会治理体系。

1.一网监控

强化大数据在“互联网 +监管”中的运用,通过接口对接、数据共享的方式整合,建立全市文旅市场监控大数据平台,2025年实现文旅市场主体“一网监控”全覆盖,对重点时段、重点市场主体的智慧化监管占日常监管次数、数量的70%以上。制订文化和旅游领域数据采集汇聚、交换共享、安全保护标准;提升数据集成治理与应用水平,丰富数据开发与复用场景,推动各级各类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流通,构建全市文旅智慧“大脑”。

2.一网覆盖

充分整合对接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监管、印刷监管、网吧监管服务平台数据“一网通管”平台,构建行业要素主体管理系统,实现对市场主体从基础信息、经营数据、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全面管理;构建安全和防疫管理系统,建立安全生产“一企一档”、风险点“一点一档”,形成红、橙、黄、蓝“四色”分级分类分区动态管理体系,实现管理端对要素主体的实时管控、对市民游客的行程记录和查询。

3.一网评价

依托“一网通管”平台,建设文旅信用管理系统。建立文旅与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等部门单位信息共享共通机制,综合运用社会信用、行政处罚、民事裁判和刑事判决及文旅市场主体经营数据、文旅部门监督检查等信息,全面进行信用采集、评价管理和日常业务管理,进行信用评定,及时准确公开公示。

(三)推进“一体执法”。加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多方监督,创新智慧化手段,着力健全网络、建强队伍、强化措施,提升文旅市场执法成效,营造清朗文旅市场秩序。

1.强化执法网络建设

依托烟台文旅云平台,统筹对接上级相关执法系统和平台,开发安全监管、诚信监管、文物监管3个市级系统,推进“云”上行业监管和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扰,加大对失信违法违规主体的曝光和依法依规处罚力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升文化和旅游企业“自治”能力。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建设线下“正规军”执法队伍和“人民军”社会共治队伍,形成“千军万马”监管格局。推动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中成立文化市场执法中队,派驻同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办公,建强专业执法队伍;持续实施行政监督、权力监督、行业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六大监督,建好全科网格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三支队伍。

3.强化全流程监管措施

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加强全时管理。事前,融合一张工作清单、规范一批检查标准、设定一套支持体系,做好教育、预防、引导等制度化保障;事中,拓展监管手段和维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和施行企业内控管理“计分”制度,构筑新格局;事后,加大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确保“诉转案”率100%,行政处罚信息社会公开率100%。

(四)推进“一号连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为主体,统筹整合诉求反馈网格化渠道,真听实用社会各界对策建议,真改实办群众投诉问题,真心实意为民服务,力争“投诉降下去,建议纳进来,民意升上来”。

1.建立投诉处置机制

畅通现场、来信、电话、网络等投诉受理渠道,统一调度、统一回复,确保群众满意度。完善办理时限、办理反馈、违法移交、沟通规范等工作标准,坚持“首接负责制”,对群众的首次来电、来访、来信,由“首接”人员全程跟踪督办,对办理结果全面负责。严格登记、受理、批办、调查处理、跟踪督办、审定回复、立卷归档、监督检查、投诉分析等工作程序,依法规范办理投诉事宜。

2.健全文旅问需机制

畅通电话、网站、微信、实地走访、座谈会、问卷等问需渠道,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常态化举办文旅开放日活动,推进空间开放、设施开放、活动开放、服务开放、理念开放。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及时上传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考核项目,确保信息公开的标准性、时效性和便民性,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接受监督。高效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办理回访工作。强化舆情监测回应,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应对、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及时反映情况、跟踪事态发展、准确发布信息、引导网络舆论。

(五)推进文明引领。

1.强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完善创建工作办法和会商、信息共享等四大机制,动态调整各市场主体创建标准和创建主体、检查、整改三个台账,确保各项任务达标,推动文旅环境提升,每年会同文明办评选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大力营造文明文旅氛围

以“行业先行全城联动”为目标,构建“六位一体”(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媒体+高校+社区百姓)文明旅游工作格局,持续开展“文明旅游海岸行”活动,通过活动引领全社会参与文明氛围营造,打造烟台文明旅游名片。

3.着力壮大文旅志愿队伍

加强队伍组织建设,打造“萤火虫”文旅志愿服务品牌,培育一批义务导游员、文明劝导员、卫生监督员、场馆引导员、秩序维护员队伍,推动从文旅部门主导活动到各支队伍自发开展活动转变。

(六)筑牢安全防线。坚持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和疫情隐患的目标,夯实部门、属地、企业、个人“四方责任”,以“智慧安管”为主要举措,形成“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和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文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健康有序。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调度通报、工作督办、督查核查、隐患移交、隐患清零等工作机制,强化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2.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整治督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驻点监督、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明查暗访等,分级分类、综合施策抓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市县文旅部门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宣传引导、强化应急管理,督促文旅市场主体不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4.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推动文旅市场主体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强化源头防控。建设并推广烟台市文旅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汇集全市文旅市场主体信息,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安全图治(数据统计分析)等,推进智能化管理,形成监管部门(市县)、市场主体、安全人员全方位协同体系与安全管控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好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用,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与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国家战略有机融合,审议确定重大改革、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统筹引领高质量发展。

2.加强统筹指导

将文化和旅游作为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产业进行系统谋划布局,落实推动文旅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高点定位、高位谋划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法治建设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聚焦文旅发展重点任务,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扎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努力推动文化和旅游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

(二)政策保障。

1.财政政策

设立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加大文物保护利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精品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旅消费等领域的专项扶持引导。抓好《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支持发展五星级酒店的意见》等现行政策落实,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等示范品牌单位,市级财政给予奖励。对新建五星级酒店项目,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完善《烟台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调动旅行社组织招徕游客的积极性。积极筛选优势文旅项目,争取省新旧动能转换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基金、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支持。

2.金融政策

搭建市级文旅投融资平台,支持各区市组建文旅投融资平台,整合优势资源资产进行投融资运作,提升投融资运营能力和水平。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开展信贷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服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

3.土地政策

推动旅游点状供地政策突破,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建设文旅项目,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专项规划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对纳入市重大项目清单的文旅项目,由市级优先保障用地指标。零星分散的乡村旅游设施可使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项目。原土地使用单位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和仓储用房兴办文化创意园区、工业博物馆,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划定涉海旅游活动区域,做好涉海旅游用海经营企业的海域使用审批工作。

(三)规划保障。

1.加强规划有效衔接

促进“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与“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等规划实现有效衔接,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实施性和协调性。

2.统筹编制专项规划

编制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物和非遗保护利用、文化产业发展、广播影视、乡村旅游、文旅市场发展、旅游营销推广、文旅科技创新、文旅人才振兴10个专项规划,与“十四五”总体规划形成“1+10”规划体系,统筹指导“十四五”各项工作任务科学有效实施。

3.加强规划宣传实施

加强规划宣传和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围绕《山东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山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等上位规划,以及烟台市“十四五”海洋经济、服务业、健康养老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各级各类相关规划,抓好落实实施。

(四)人才保障。

1.加强顶层设计

实施文旅英才“博育行动”,按照“高层次人才引领、中坚骨干支撑、青年新秀储备”梯次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产才融合发展”的良性循环。组建由高层次专家组成的主任委员会,以及艺术、公共服务和图书馆学、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发展、行政执法6个专门委员会,构建“1+6”人才培育组织架构。

2.加强人才培育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重点培育打造艺术创作、群众文化、考古文博、非遗传承、产业经营、产业技能、行政管理7支人才队伍。大力发展文旅职业教育,加快建立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行业培训更加完善的现代文旅职业教育体系。促进校地企合作,共建全市文旅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深化“文化耕心”行动,培育高素质的文旅精英团队,为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3.加强人才招引

建立市县两级文旅部门为引导,骨干企业为主体,中介机构为桥梁的人才招引工作机制,将招才引智活动与招商推介、城市推介有机结合,每年举办大型引才活动、人才对接交流活动,大力宣传推介文旅领域人才政策、产业政策、重点项目、知名企业。采用柔性引智、“候鸟专家”“双休人才”“桑梓人才回归”等多种方式,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

(五)机制保障。

1.深化文旅系统改革

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院线制改革。推进国有景区改革,实施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鼓励景区以优势资源和资产引进战略合作者参与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2.完善统计评估机制

健全完善文化旅游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以宣传营销、文旅服务、行业管理、产业监测等为切入点,统一信息规范、统一融合标准、统一数据管理、统一技术体系,打破数据交换条块分割,准确反映产业发展现状。完善市、县两级旅游统计指标体系,与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为全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健全完善与公安、通讯、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与同程等线上旅游平台数据交流合作。

3.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督导推进、绩效评估、责任考核等指标考核体系,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文化和旅游重大政策执行、重要项目实施、重要节庆活动等内容进行发布。依托政务网站、政务自媒体及各新闻媒体平台,搭建开放平台,提升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文旅发展的共建共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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