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长岛综试区工委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开发区海洋经济发展局,高新区工委宣传部:
为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和支持旅行社开拓境内外客源市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烟政办发〔2021〕19号),并征求市财政部门意见,修订《烟台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对2021年个别政策临时调整如下。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对淡季旅游团队奖励的期限调整
对原款项“2020年全年为旅游淡季”,临时调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为旅游淡季,2021年对淡季旅游团队的奖励期限再延长4个月(2021年7月至10月)”,奖励条件不变。
二、对旅游团队乘坐飞机切机位奖励
对原款项“单体旅行社与航空公司协议固定以切机位每班20人以上,且连续达3个月以上的,每人次补贴50元,奖励时间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临时调整为“单体旅行社与航空公司协议固定以切机位每班20人以上的,每人次补贴50元,奖励时间为2021年7月至9月”。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