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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巡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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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按照“防输入、防散播”要求,特制定疫情防控巡查制度。

  一、巡查范围

全市各类文化场馆、文保单位、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书店、城市书房、印刷企业等。

  二、巡查重点

1、各类文化场馆消毒、测体温、人员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及消防安全。

2、已暂停营业的网吧、影剧院、娱乐场所、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书店、城市书房、印刷企业等的关停情况,做到真关实停。

3、继续营业的星级酒店、书店等场所的消毒、测体温、人员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及消防安全。

4、尚有游客未返回的旅行社人员信息登记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三、责任分工

1、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各类文化场馆、文保单位和行业经营企业的巡查,每日抽查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10%。

2、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防控措施落实和消防安全巡查。

3、市文化市场综合支队负责市管旅行社的巡查及未返回游客的信息统计;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巡查,每日巡查数量不得少于20家。

4、机关科室职责分工:市场管理科负责市管星级酒店的巡查及全市星级酒店的信息汇总;资源开发科负责市管理A级旅游景区巡查及全市A级旅游景区的信息汇总;文物科负责博物馆、文保单位的抽查及信息汇总;出版版权管理科负责城市书房的抽查及信息汇总;印刷发行管理科负责印刷企业、书店等的抽查及信息汇总;广播影视管理科负责影院的抽查及信息汇总;党建办负责“党员先锋队”每日工作情况汇总;其他科室按照科室职责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四、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负责防控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电话、手机号码)请于2月2日下午15点前报市局安监科。

自2月3日起,每日11点前,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将信息报市局安监科,安监科编写当日疫情防控工作简报,呈局领导审阅。

联系人:于晓军     电话:6221030

邮  箱:ytswljaqjgk@yt.shandong.cn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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